咏槐
冯清〔明代〕
行台阶下原植三槐,故巡抚张纪常正德壬申正月剪伐其一,寸干无存。闰五月初十日,予适抚临。越旬日,前槐茁复出土,月转盛茂,再月余,而柯肄乔耸叶蔽云飞凌空之势,勃然莫遏。噫!槐一物也,厚积昌发乃尔。气数遭际之盛造化生育之功,夫岂徒然而已哉!是用谩成小诗以纪其实传告将来云。
谁把庭槐浪剪除,源头生意自赢馀。
肄丛故柢戈矛立,叶护重阴伞盖舒。
间世瑞灵钟厚载,新晴苍翠接清虚。
凉氛谩讶祛烦暑,王氏祯祥史续书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衙门台阶下原本种着三棵槐树,老巡抚张纪常在正德七年(1512年)正月砍掉了其中一棵,连一寸树干都没留下。闰五月初十这天,我刚到任巡抚。过了十来天,被砍的槐树桩上突然冒出新芽破土而出,一个月就长得枝繁叶茂,再过一个多月,枝干挺拔如戈矛林立,枝叶繁茂像伞盖般舒展,大有凌云蔽日之势,生命力旺盛得挡都挡不住。哎呀!槐树不过是种植物,竟能积蓄力量如此蓬勃生长。这旺盛的气运际遇,大自然化育万物的功力,又怎会是无缘无故的呢!于是我随口写了首小诗记录这件奇事,传给后人知晓。
谁把庭院的槐树胡乱砍伐?根底的生机却愈发旺盛勃发。
新枝从老根上如戈矛般挺立,绿叶织成伞盖般
简析
《咏槐》是一首七言律诗。此诗序描述了庭中原有三槐,其中一株被前任巡抚张纪常砍伐殆尽。然而,在诗人到任后不久,被伐之槐竟从根部重新茁壮成长,月余便枝繁叶茂,气势恢宏。诗的首联对庭槐被砍伐表示惋惜,但随即强调其生命力的顽强;颔联生动描绘了槐树“重生”后的景象;颈联将槐树的重生视为世间的瑞兆,有神秘与庄严之感;尾联则寓含对王氏家族的吉祥祝愿。整首诗通过写庭槐的重生,赞美生命的顽强与自然的神奇,同时也寄托了诗人对吉祥征兆的期许与对未来的美好祝愿。
冯清
冯清,明代大臣。别号濯庵,顺天府(治所在今北京市)籍,浙江余姚县人。公元1493年(弘治癸丑)进士。公元1515年(明武宗正德七年)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。公元1517年(正德九年)夏,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总督三边军饷。[1] 1篇诗文 10条名句
楚人养狙
刘基〔明代〕
楚有养狙以为生者,楚人谓之狙公。旦日,必部分众狙于庭,使老狙率以之山中,求草木之实,赋什一以自奉。或不给,则加鞭箠焉。众狙皆畏苦之,弗敢违也。
一日,有小狙谓众狙曰:“山之果,公所树与?”曰:“否也,天生也。”曰:“非公不得而取与?”曰:“否也,皆得而取也。”曰:“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?”言未既,众狙皆寤。
其夕,相与俟狙公之寝,破栅毁柙,取其积,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。狙公卒馁而死。
郁离子曰:“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,其如狙公乎!惟其昏而未觉也。一旦有开之,其术穷矣”。